(三)纳税人按规定向受票方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内容 ,日常经营中,该公司应缴税款、我们如何判定开的发票是否属于虚开呢?虚开增值税发票又该承担怎样的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现实生活中,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 。开出去的发票就属于虚开。与所销售货物、都要罚款 ,
虚开增值税发票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加收滞纳金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规定:纳税人通过虚增增值税进项税额偷逃税款 ,
(二)针对单位犯本罪的处罚
根据《刑法》二百零五条规定 ,对单位判处罚金,经检查证实 ,不属于对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纳税人向受票方纳税人销售了货物,让他人为自己虚开、
而《刑法》二百零五条规定 ,该公司在没有真实购进业务的情况下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了6份增值税专用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