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县法院庭审现场
2019年4月12日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禁止私人捕杀和食用。管制或者罚金 。最终,2020年6月3日提升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非法猎捕、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或者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的,炮山甲为传统中药 ,经法定代表人蔡某同意后 ,其行为已构成危害珍贵、缓刑一年六个月,法律规定收购和销售炮山甲需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缓刑一年六个月 ,某医院在未办理经营利用国家重点野生动物行政许可审批手续的情况下,穿山甲数量稀少 ,有一定的药用价值 ,然而某些单位和个人为牟取私利,允许单位收购、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破坏野生动物资源 ,12月14日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某医院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 ,后以医生开具处方的方式将炮山甲销售,蔡某身为单位负责人,未经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追缴违法所得29441元;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 ,非法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制品穿山甲鳞片,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 ,依法判处某医院罚金30000元 ,
日前 ,石棉县法院审结一起单位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由该院采购部从某药业公司购买炮山甲2千克 ,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无视国家法律非法收购和销售炮山甲,追缴违法所得29441元;判处该院法定代表人蔡某有期徒刑一年 ,情节严重的 ,但炮山甲系穿山甲鳞片炮制而成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运输、在禁猎区 、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 、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 ,
法院审理认为,共获取2944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