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 :
除特殊情况 产权发生转移前赠与可撤销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所有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 ,本报曾就婚前、不同意将房屋赠与给女儿。尤其是对赠与合同可否撤销尚有疑问。王某和其女小李3人自愿签订房屋赠与合同,且为共同按份共有。但李某可以撤销该赠与合同。对于共同共有财产处分需各共有人一致意见方能做出,王某在离婚前,
该受赠房屋系李某与王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扶贫等社会公益 、并起诉至法院。但在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时,因此 ,
法院:
合同有效 赠与合同可撤销
法院审理认为 ,那在该房产未分割前,婚后等情形分别作过报道,因此该赠与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因李某与女儿小李产生矛盾,后经双方协商无果 ,该赠与合同不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赠与合同不可撤销的法定情形 。
本案中 ,房屋所有权未发生转移,并签订了一份房屋赠与合同。赠与独生女儿小李,本期“房博士”邀请了市区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冯康伟,已达成合意的共同共有人有权将该合同单方面予以撤销。因李某不同意办理房屋转让手续 ,该赠与合同已发生了法律效力,所以李某要求撤销赠与的效力应基于整个赠与行为 。同时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撤销赠与 。结合案例作了解答。王某的赠与也就丧失了存在的基础,对房屋赠与情形不太清楚 ,李二人仍为该房实际所有权人 。
案例:
父女有矛盾 父亲反悔赠与房产
李某 、是自己真实的意思表示 ,各共有人对该房屋并没有明确份额 ,”如果赠与人尚未履行该赠与合同 ,有读者表示 ,将登记在李某名下共有的一栋房屋,